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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设备招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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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峰县原坳头山磺矿历史遗留污染综合治理一期示范工程项目

时间:2011-08-16 点击次数:12
摘要:双峰县原坳头山磺矿历史遗留污染综合治理一期示范工程项目已由娄发改投[2010]277号文件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双峰县蓝天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本公告已报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对其...

    双峰县原坳头山磺矿历史遗留污染综合治理一期示范工程项目已由娄发改投[2010]277号文件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双峰县蓝天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本公告已报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对其双峰县原坳头山磺矿历史遗留污染综合治理一期示范工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双峰县原坳头山磺矿历史遗留污染综合治理一期示范工程项目

2、项目编号:HNSXSF-2011-016

3、建设地点:双峰县蛇形山镇

4、建设规模:总投资约3600万元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招标范围: 拦渣坝、危险废物处理与处置,治理区生态修复、渗滤液和矿井涌水收集与处理等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固定单价承包、按实结算

8、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9、要求工期:接到业主开工通知后120天(日历日)完工

10、保修承诺: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

二、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

有效期,具有相应的专业治理技术且有类似工程经历的专业环保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且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叁级以上(含叁级)。

2.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并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该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技术资格。

3.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置按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规定且无在建工程(本次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共11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材料员1人、标准员1人、资料员1人、机械员1人。因标准员、资料员、机械员目前均无省住建部门发证,只需列明投标单位从事该岗位人员情况即可)。

4、省外企业须按湘建建[2010]136号文办理入湘施工登记证。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应提供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工程的证明原件。

5、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7、拟任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证明方式:湖南省内企业以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查验为准,湖南省外企业需提供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无在建工程的证明原件。

三、投标保证金及投标人承诺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押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20万元整,投标人承诺不发生串标、围标行为的押金(以下简称“押金”)为人民币100万元,两项资金合计120万元整。投标申请人必须在报名前将上述投标保证金及押金从投标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到招标人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投标申请人在投标保证金和押金到账后,须持银行进账单及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到双峰县蓝天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财务室(联系电话:0738-6833648 联系人:黄主任)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及押金收据。【①银行进账单注明投标单位全称②备注栏注明双峰县蓝天环保开发有限公司(双峰县原坳头山磺矿历史遗留污染综合治理一期示范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和押金)】

开户名称:双峰县蓝天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双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账    户: 8901 1420 0201 3795 0012

2、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和押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公告而予以拒绝。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代表请于2011年8月16日至8月22日(北京时间上午 8:00一12:0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带以下证件:

(1)单位介绍信

(2)法定代表人执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项目负责人执授权委托书

(3)本人身份证原件

(4)投标保证金收据和押金收据原件

(5)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6)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7)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8)注册建造师证及建造师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原件

(9)技术负责人注册环保工程师证原件

(10)本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上岗证及其中安全员(C)证原件

 [本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1人 、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材料员1人及本项目拟任标准员1人、机械员1人、资料员1人的计划表]。

 (11)省外企业还须提供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原件

【以上材料(1)、(2)留原件,(3)-(10)应留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到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双峰县办公地点: 双峰县东南大酒店5038室)购买招标文件和图纸,报名截止时间以后不予受理。招标文件900元/本,图纸400元/套,均售后不退。

五、本项目实行企业法定代表人实名投标制度。

六、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开标后资格审查。

七、投标申请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自2010年 8 月15日以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九.联系单位及联系人

招标人:双峰县蓝天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 1397383419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双峰县办公地址:双峰县东南大酒店5038室

联系人:罗先生、王先生   电话:0738-6858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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